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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"证书领取通知

    参加2009年4月26日,5月17日,5月23日,5月24日,10月23日,10月24日,11月7日,11月8日,12月12日,12月13日“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”的学员即日起可来领取培训证书。
    时间:周一到周五 9:00—11:30,13:30—17:00(节假日除外)
    地点:广东路689号海通大厦913室。
    咨询电话:63616889-811
Author
上海职业经理人事务所 培训中心
Publish Date
2009-12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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