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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注册标准化工程师复检
2008年“注册标准化工程师”复检评审通知
    “注册标准化工程师”每二年复检一次,现结合复检评审的实际情况和目前标准化工作的新形势,2008年“注册标准化工程师”复检工作办法:
一、复检对象:2006年参加培训的学员、2006年复检注册的学员。
二、复检内容:
  1.信息核对:核对个人、单位信息。
  2.业绩评审:二年来标准化工作业绩评审。
三、复检时间:2008年12月20日~2008年12月31日
四、复检程序:
  1.填写表格:请在收到通知后填写好《标准化专业系列注册认定复检表》,并加盖单位公章 。
  2.提交材料:请于2008年12月20日前,将《标准化专业系列注册认定复检表》( 注:必须是打印版 ),邮寄到 上海职业经理人评价委员会( 单老师)收。
  3.复检注册 :请于2008年12月20日~2008年12月31日,携带原证书,到上海职业经理人评价委员会复检注册。
五、复检结果分三类,①继续注册;②更新注册,更换证书;③冻结证书。
六、原获得 “注册标准化人员任职认定证书”的人员,可申请“注册标准化工程师”。申请者先将《标准化专业系列注册认定复检表》、一张二寸照片寄到:上海职业经理人评价委员会( 单老师)收。
七、费用:复检费用每人 40 元。
八、复检机构:上海职业经理人评价委员会 上海市标准化研究院
复检地址:广东路689号9楼913室(邮编:200001)
联系电话:63616889-815、813
Email:smh@cmpn.com.cntt@cmpn.com.cn
联系人: 单老师 王老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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